【財務咨詢】微商教父龔文祥為什么會翻車?
【財務咨詢】微商教父龔文祥為什么會翻車?
這封信里面,他寫道,作為微商界的代表性人物,受到了工商、稅務、公安、法院等專案組的聯合查處,公司已經破產,還有高額處罰,他個人已經到了負債累累、賣房賣車、傾家蕩產、身無分文的滅頂之災的地步。
在這封公開信的后面,龔文祥說,一定要打公賬,打公賬,打公賬。無論你過去四年還是現在,只要有微信收款的,被大數據檢測到,未來一定是按照你微信收款總額45%補繳個人所得稅。
那么龔文祥這個案件再次說明了,我經常在線下講座上提到的一個問題,微商經營社群營銷有很大的風險。第一大風險就是部分社群營銷存在層層提成的法律風險。第二個風險,絕大部分微信社群營銷基本上都是客戶不要票,進貨不要票,經營都在體外循環,很多微商沒有納稅意識,就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稅收空洞,其實我們只要有收款,稅務機關都能查到。
微商的風險在哪呢?微商的風險就在于賬外收入的風險,那么微商賬外收入他到底應該如何補稅呢?是不是像龔文祥先生在公開信的最后一段講的,只要你的微信賬號有收款,就會按45%補你的個人所得稅呢?
這倒不一定。因為雖然是微信收款,但是我們的經營主體可能有兩種情況。第一種情況是,以公司經營微信收款。如果我們是以公司經營微信收款,在這種情況下收到的款項應該是公司的賬外收入。微商一般是補繳13%的增值稅。根據企業的性質和規模,如果注冊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可以補交13%的增值稅。如果他注冊用來經營的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,人家補交3%或優惠期間的0的增值稅,剩下公司經營的利潤要補繳企業所得稅。如果這個微商是個人經營他應該去交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。如果他就是一個中間拿傭金的,那么他就應該按照勞務報酬去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。無論怎么征收都是非常大的一筆稅收。
龔文祥這個案件,也再次說明了賬外收入的風險僅次于虛開增值稅發票。因為虛開增值稅發票是可以直接判刑的。我們作為企業家一定要記得守法經營,依法納稅,掙安心錢,睡安穩覺。如果你想控制你自己公司的收入風險,有限度的、合規的利用國家規范的優惠政策,做好業務規劃和稅收規劃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