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主播如何正確申報個稅?企業被抽查的四大原因!
網紅主播如何正確申報個稅?企業被抽查的四大原因!
一、網紅主播帶貨常見的稅收風險
1、錯誤的認為個人直播帶貨不需要納稅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第十一條規定: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,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;主播作為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,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,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補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。
2、直播平臺管理不規范風險
如:對網絡主播取得的銷售傭金等收入,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;或者要求網絡主播提供等額的“替票”才與之結算。
直播平臺作為扣繳義務人,應扣未扣、應收未收稅款的,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,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、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
3、利用個獨企業、合伙企業籌劃
利用稅收洼地注冊個獨企業、合伙企業來進行籌劃,一定要考慮以下兩個問題:
(1)考慮實質性運營問題,“空殼”公司風險大 ;
(2)現在核定征收的管理越來越嚴格,要衡量地方政策與稅收征管是否有沖突,衡量政策的可持續性。
二、網紅主播如何正確申報個稅
1、以獨立個人身份直播
平臺和主播之間不是雇傭關系而是勞務關系。此時,平臺應該按照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稅,同時主播需到稅務機關開具發票,同時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。
注意,現在多數地區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不再代扣代繳個稅,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繳。
2、成立工作室(個人獨資企業)通過平臺直播
工作室與直播平臺屬于勞務關系,這種方式是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種方式,很多主播也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稅收籌劃。
工作室一般屬于個人獨資企業,取得收入按照經營所得五級累進稅率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,某些地區可以申請核定征收(各地政策不同),稅負較低。同時工作室還需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。
3、與經紀公司簽約通過平臺直播
主播與直播平臺沒有直接關系,與經紀公司的關系取決于協議的形式。
3.1若簽訂勞動合同,經紀公司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稅;
3.2若簽訂勞務合同,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稅,同時網紅還需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。
4、作為平臺的員工進行直播
主播與直播平臺簽訂勞動合同,形成雇傭關系,平臺按照工資薪金預扣預繳個稅,次年主播應自行匯算清繳,適用3%-45%超額累進稅率。
三、企業被稅務局抽查的四大原因
1、被舉報
企業無論大小,在經營的過程中都可能出現被員工舉報、被同行舉報、被客戶舉報等等風險,比如社保、個稅、競爭手段等,“接報必查”。稅務一旦接到相關舉報,一定會對企業采取稽查措施。
2、被稅務系統預警
有的企業為了隱匿收入,把個人卡用得“淋漓盡致”,導致私卡流水過大,引起銀行大額資金監管系統預警,銀稅聯網也會引起稅務的關注。另外企業經營“四流不合規”,尤其是發票,如果稅務對發票追根溯源,不管企業處在什么位置,都可能被牽連。
3、被關聯
企業的上下游、交易關聯方形成一鍋端。我們近期就遇到一家企業,被補稅罰款后才找到我們。因為上游企業被查,稅務通過發票追溯,關聯到了這家企業,直接對這家企業進行了調查,現在老板的想法就是怎么合規、怎么才能安全經營。
4、被隨機
“雙隨機、一抽查”都不陌生,如果企業被隨機抽中,倒查三年,老板你真的來得及“補”嗎?尤其是金稅四期系統一旦上線,“非稅”業務被全面納入監管,意味著企業已經成了“透明人”,任何偷逃稅手段都不可能隱匿。
企業合規已迫在眉睫,但是從我們的專業咨詢經歷來看,發現民營企業靠自身能力進行合規,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,老板不懂、財務能力單一、業務人員不配合等等,如果要合規,光是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就已經很令人頭疼,更別談做到“業財稅融合”。小壹在這里給各位老板提個建議,在合規之前,一定要對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稅收風險評估,知道“雷”在哪里,再設計一套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方案,以降低風險和損失。